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吉学斌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吉学斌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吉学斌先生于2022年10月14日,向公司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吉学斌先生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用途、价格区间、金额、数量、实施期限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3.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议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提议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 提议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提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按回购金额下限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约为6,818,1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按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3,636,36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6.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提议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吉学斌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吉学斌先生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