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7.11万份
(二)预留授予登记人数:9人
(三)股票期权简称:朝阳JLC3
(四)股票期权代码:037299
(五)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10月26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自2022年4月14
日起至2022年4月23日止。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年5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2年6月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九)2022年10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0月18日
(二)行权价格:21.81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票期权简称:朝阳JLC3
(五)股票期权代码:037299
(六)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七)授予登记人数:9人
(八)授予登记数量:27.11万份
(九)具体分配情况:
(十)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十一)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十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考核指标:净利润(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00亿元 |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0.80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40亿元 |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 |
考核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
A≥Am | X=100% |
An≤A<Am | X=80% |
A<An | X=0%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序号 | 授予对象 | 获授数量 (万份) | 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 的比例 |
1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共计9人) | 27.11 | 13.56% | 0.29% |
合计 | 27.11 | 13.56% | 0.29% |
(十三)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 S≥80 | 80≤S<60 | S<60 |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 100% | 80% | 0% |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