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长张珊珊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6日13:30在公司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张珊珊女士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