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65)。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