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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11月15日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 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现场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 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

录像。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 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

五、 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

定义务。股东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 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

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时,请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记为“弃权”。

八、 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14:30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主要议程:

一、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

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三、 提议现场会议的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四、 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进行回答;

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七、 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八、 主持人宣读投票结果;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编号:1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议案编号:2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议案编号:3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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