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5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6414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139751403 股的45.90%,其中流通股3220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经审议并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64142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64142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64142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639852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157700股,其中流通股反对1577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流通股的48.96%;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639852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157700股,其中流通股反对1577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流通股的48.96%;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70,600.34元(合并净利润19,697,264.97元),按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06,592.04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453,296.02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706,032.31元(合并金额为17,269,145.62元)。目前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发的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规模较大,虽然已有楼盘陆续预售,但资产负债率仍高达90%。本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为-1155万元,期末房地产项目占用资金达168992万元,预计2005年度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工程投入60000万元,净还贷款额18000万元,房款收入48000万元,由此可见2005年度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同意64142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方案。同意64142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章程修改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同意641429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