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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0月 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格莱特”)分别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天心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湖南格莱特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产业园3号厂房3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金瑞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营业范围: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

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格莱特51%的股权,其他股东持有湖南格莱特49%的股权。与本公司的关系:湖南格莱特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229.5112,409.38
负债总额8,931.0910,902.67
净资产1,298.421,506.71
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361.885,367.64
利润总额413.80102.95
净利润361.5513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湖南格莱特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公司为湖南格莱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湖南格莱特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5、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因业务发展和项目实施需要,拟分别向邮储银行天心支行申请2,000万元、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为保证上述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为湖南格莱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湖南格莱特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与利率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湖南格莱特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授权湖南格莱特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合同、协议,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湖南格莱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南格莱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湖南格莱特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且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本次公司为湖南格莱特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21%。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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