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兰芳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2、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欣盛路园区7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兰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格莱特”)因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授信银行 | 拟申请授信额度 | 授信品种 | 授信期限 |
湖南格莱特新 | 邮储银行天心支行 | 2,000万元 | 流动资金贷款 | 自授信协议生效 |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之日起一年 |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3,000万元 | 流动资金贷款 | 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
为保证上述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湖南格莱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湖南格莱特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与利率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湖南格莱特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授权湖南格莱特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南格莱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湖南格莱特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且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本次公司为湖南格莱特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监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