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被提名人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同意聘任朱明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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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向东 袁长明
_____________范洪义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