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董事付昌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