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2-07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叶如意,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三五互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好莱客、香山股份、华映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深,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星网锐捷、生益科技、岭南股份、力鼎光电、金牌厨柜
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深、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深、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4.8万元(含税),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鉴证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1.2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续聘该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及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7、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