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通过专人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的3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当前行业的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修订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之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指
标,增加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并相应调整《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丁寒忠因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原因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当前行业的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修订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之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指标,增加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并相应调整《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丁寒忠因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原因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