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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关于公司拟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弘科技”、“公司”或“受让方”)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现将本次拟投资上海金浦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具体出资额、出资方式、比例和缴付期限以最终签署并生效的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人,本次投资基金尚未签署相关合伙协议,投资基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上述事项与各方继续进行磋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投资基金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拟投资基金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上海金浦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投资范围: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在股权投资范围内进行投资,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可转债、股权类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上述各项内容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二)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一

1、企业名称: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DD6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申路921弄S区2号308室

5、注册资本:3,000万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及出资信息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00%1,080|货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1.00%900|货币
吕厚军23.00%720|货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甜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300|货币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二

1、企业名称:上海埔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7EA3H97R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S区22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5、注册资本:3500万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会展会务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美术设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合伙人信息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吕厚军53.4286%1870
夏志强17.9714%629
何明轩17.9714%629
邓峰7.7714%272
上海远见实业有限公司2.8571%100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埔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四)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DD6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申路921弄S区2号308室

5、注册资本:3,000万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及出资信息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00%1,080|货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1.00%900|货币
吕厚军23.00%720|货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甜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300|货币

8、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63861。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份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并购、Pre-IPO 及具有成长性的可投资标的,有利于公司挖掘产业链上下游中成长性强、创新性强的企业,通过更大范围地参与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为企业长期稳健发展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推动公司主营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资源,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和其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布局,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在多领域投资能力及降低自身投资风险,促进公司的业务升级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投资基金的业务不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公司后续

拟与投资基金发生关联交易,将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前十二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目前,合伙企业尚未签署相关合伙协议,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投资周期较长,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此外基金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基金内部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2)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3)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形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密切关注、参与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等各项工作,通过与共同投资人共担风险,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将根据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事项能够促进公司业务开展,提高经营效率,本次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拟投资金浦创新二期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本次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

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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