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补充会议通知分别于2022年10月12日及10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外运大厦B座11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波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因其他工作安排,公司非执行董事邓伟栋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宋海清先生分别委托非执行董事罗立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倩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中国外运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战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中国外运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战略规划》。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