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俊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董事7名,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相关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以上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