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舍得酒业”)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2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树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柏利军、贾觐瑄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6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2年10月18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3,204.2979万股变更为33,203.617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204.297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203.6179万元。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了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对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批机构 |
1 | 《舍得酒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 |
2 | 《舍得酒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 股东大会 |
3 | 《舍得酒业独立董事制度》 | 股东大会 |
4 | 《舍得酒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股东大会 |
5 | 《舍得酒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股东大会 |
6 | 《舍得酒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 |
7 | 《舍得酒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 |
8 | 《舍得酒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董事会 |
9 | 《舍得酒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董事会 |
本次修订的上述第1-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