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5人 |
1.01 | 《选举庄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张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庄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廖生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王亚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4人 |
2.01 | 《选举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杨晨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蔡庆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4 | 《选举韩建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5人、独立董事人数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1月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
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5人 | 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庄浩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张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庄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廖生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王亚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4人 | 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杨晨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蔡庆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 |
独立董事》 | |||||
2.04 | 《选举韩建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第1项议案和第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需填写选举票数,每项议案中子议案合计选举票数不得超过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配给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