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7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董事会作出决议之后的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