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3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仙兵先生、监事郭天昶和颜茜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