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2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6日、7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内容如下:
一、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及股票来源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之规定,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包括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三部分,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环旭电子A股普通股股票,预计三期总量不超过640.3万股,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
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分别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各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比例如下表所示:
批次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受让比例 |
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 2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0% | 20% |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 2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0% | 35% |
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 2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0% | 45% |
鉴于公司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83%,不低于10%,因此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到。
二、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旭电子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约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除发生派息情形外,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等其他情形。
公司因派息情形对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交易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交易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完成利润分配的实施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应调整情况如下:
定价日/分红除息日 | 定价/调整依据 | 受让价格 (元/股) |
2019年8月24日 | 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13.34 |
2020年6月17日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 | 13.165 |
2021年6月3日 |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 | 12.665 |
2022年6月13日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 | 12.405 |
因此,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调整为12.405元/股。
三、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股份数量及持有人情况
公司拟按照不超过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量640.3万股的45%,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向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进行过户。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人数12人,预计共1,715,250股。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9人,分别为陈昌益、魏镇炎、魏振隆、陈逢达、林大毅、石孟国、史金鹏、刘丹阳、游家雄,合计获授1,389,850股,其余持有人合计获授325,400股。最终实际参加情况以第三期认缴结果为准。
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获授股票数量及其份额如下:
持有人 | 人数(人) | 获授股票数量(股) | 持有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份) | 占当期持股计划总份额比例上限(%)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 | 9 | 1,389,850 | 17,241,089.25 | 81.03 |
其他员工 | 3 | 325,400 | 4,036,587.00 | 18.97 |
总计 | 12 | 1,715,250 | 21,277,676.25 | 100.00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披露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