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签署的《环保高分子新材料及新型市政管道项目投资协议书》,是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及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