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2-077债券代码:127071 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前 | 新条款 | 修订后 |
— | — | 新增第九条 |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
第一百六十二条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第一百六十三条 |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第一百六十三条 |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须按期召开,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纪委与党委同时选举产生,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负责。公司党委下设党的相关工作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指派党委、纪委负责人。党委、纪委委员因调离等原因离开公司,委员职务自行卸免。党委、纪委委员出 | 第一百六十四条 |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
现缺额,如工作需要确需补选,应提出增补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补选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
第一百六十四条 | 党委、纪委实行委员制,原则上设党委委员7-9名、纪委委员3-5名。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设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1名。 | 第一百六十五条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7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或者2人。 |
第一百六十五条 | 删除 | — | — |
第一百六十六条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重要人事任免由公司党委直接研究决定相关人选,需要由董事会审议执行的,按规定履行程序; (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 第一百六十六条 | 公司党委决定以下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本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围绕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开发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党建工作重要制度的制定,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八)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组织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当由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需要董事会、经理层等履行法定程序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 |||
第一百六十七条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和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三)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四)重大的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投资; (五)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六)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 第一百六十七条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上级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制订; (三)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 (五)公司重大的融资方案、对外担保事项、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六)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公司建设重大工程、预算内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 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等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事项; (八)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九)重要改革方案,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设立、合并、 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十一)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订方案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十二)公司考核分配方案、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三)公司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五)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十六)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十七)其他需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
第一百六十八条 | 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 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七)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前置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总支/党支部,由党总支/党支部对企业相关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 第一百六十八条 | 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 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由党支部(党总支)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
— | — | 新增第九章 第一百七十条 |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司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 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维护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
— | — | 新增第九章 第一百七十一条 |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
— | — | 新增第九章 第一百七十二 |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 |
条 | 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