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阳光电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作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李宝山、顾光、李明发2022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