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借款展期情况概述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新”)的发展,加快其产能提升,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快速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中鹏新增加1000万元借款额度。本次新增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与中鹏新签署了《借款协议》。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目前,上述该项借款期限已经到期,鉴于中鹏新经营性资金紧缺,为支持其业务拓展,对上述借款期限展期12个月,借款利率维持不变。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前述借款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依据借款方实际需要实施。
2022年10月25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向控股子公司中鹏新提供的短期借款进行展期12个月,是基于满足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能够控制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上述借款或有风险不
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中鹏新借款期限展期12个月,有利于满足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资金使用能有效监管,监事会同意本次借款期限展期事项。
五、 本次借款期限展期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出借予控股子公司中鹏新的短期借款进行适当展期目的是为解决中鹏新经营性资金紧缺问题,以支持中鹏新的业务拓展,满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