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权益分派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朝阳 王笑丹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