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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公告编号:2022-074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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