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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草案)(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公告编号:2022-073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草案)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的,则应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该次股东大会上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的,则缺额在下次股东大会上选举填补。

第十五条 在监事会换届选举中,当选监事人数少于拟选监事人数的,参照前述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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