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华”)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888号文批准,于1991年11月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深人银复字(1991)第119号文批准,深中华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551,347,947.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海。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04524。
二、本次股本的变更情况
根据贵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以及2021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贵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37,836,986.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137,836,98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592,780.1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765,621.0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827,159.10元。由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购,限售期36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7,836,98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9,184,933.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89,184,933.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人民币137,840,943.00元,占变更后股本的20.0006%,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为人民币551,343,990.00元,占变更后股本的79.9994%。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10月21日,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37,836,98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3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93,592,780.18元。上述募集资金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扣除发行尚需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3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划入贵公司如下账户:
缴入日期
缴入日期 | 银行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 | 金额(人民币元) |
2022年10月21日 |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4430***************** | 100,000,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4425**************** | 110,000,000.00 |
2022年10月21日 |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 6540***** | 80,292,780.18 |
合计 | 290,292,780.18 |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3,592,780.18元。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用和贵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4,765,621.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827,159.1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37,836,98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50,990,173.10元。发行费用明细如下表:
费用类别 | 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元) | 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元) |
承销保荐费 | 3,500,000.00 | 3,710,000.00 |
律师费 | 1,037,735.85 | 1,100,000.00 |
验资费 | 155,660.38 | 165,000.00 |
印花税 | 72,224.85 | 72,224.85 |
合计 | 4,765,621.08 | 5,047,224.85 |
四、结论
经审验,贵公司已收到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8,827,159.1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37,836,98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0,990,173.10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1,347,947.00元,截至2022年10月21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9,184,9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