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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公告编号:2022-064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七)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

(八)公司按与非关联方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九)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 除制度另有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规则中所称“以上”、“以内”、“至少”、“以前”,都应含本数;“过”、 “少于”、“不足”、“以外”、“低于”应不含本数。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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