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永续债权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拟采用永续信托模式通过发行永续债权进行融资。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永续债权融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基本情况
1、信托规模:共计注册20亿,分期发行,本年计划发行10亿元。
2、投资期限:3+N年,初始投资期限为3年,初始投资期限届满后每1年为1个投资期限递延周期。
3、信托资金用途:补充运营资金及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4、利率:根据市场行情确定,最终以合同为准。
5、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信托管理人,发起设立永续单一资金信托。
三、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2-59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永续债权相关事宜,包括条款签署等,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业务。上述授权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永续债权融资,将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竞争力,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开展永续债权业务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