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6名,独立董事沈肇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阮锋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85)。
二、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