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碳素: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公告编号: 2022-053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

(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公告编号: 2022-053加薪资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如发行人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发行人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3、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公告编号: 2022-053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三、持有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暂不享有发行人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5)如发行人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发行人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公告编号: 2022-053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适用);

(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

公告编号: 2022-053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6)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7)如发行人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发行人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