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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公告编号: 2022-052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进行了相关分析,并针对上述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发行方案,拟定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拟作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业绩

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不断优化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发挥公司产

品和市场优势,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

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以上措施及承诺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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