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湖南盐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引入浏阳辣卤玩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辣卤玩家合伙企业”)作为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津电子商务”)新增股东,有利于完善盐津电子商务的治理机制,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可以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因此,同意辣卤玩家合伙企业对盐津电子商务进行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湖南盐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红艳: | 刘灿辉: |
张 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