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维明先生辞去副总经理及非独立董事职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25日,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收到刘维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辞去副总经理及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刘维明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具体工作另有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维明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及非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维明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维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00股。刘维明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刘维明先生在担任前述职务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