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优新材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进行借贷等相关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拟担保的总额度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总额度(万元) |
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80,000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 | 20,0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00,000万元,增加后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担保的总额度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总额度(万元) |
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80,000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 | 20,0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为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业务开展需求,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增加后的拟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总额度(万元) |
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480,000 |
全资子公司 | 公司 | 20,000 |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相关会议及逐笔形成相关决议。
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63.16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22,563.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是9.78%和6.1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沈 谦 李鹏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