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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高宇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高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高宇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高宇先生财务总监职务的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3年8月16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宇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三河众和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高宇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高宇先生卸任财务总监一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其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高宇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丹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杨丹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简 历

杨丹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和法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审计师。2004年7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审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3年7月,就职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廊坊项目部财务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任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审计监察部总监;2018年3月至2022年6月,就职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2年7月起就职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杨丹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杨丹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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