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2-058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嘉维康”)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将“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追加投资10,882.00万元,同时项目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拟通过参与竞拍方式交易获得土地所有权,新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该新购置土地地块。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62.64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618,877.2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9,148,947.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9,469,93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2号)。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 |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 | 6,004.64 | 6,004.64 | 4,093.74 | 1,910.90[注1] |
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 | 30,000.00[注2] |
偿还银行贷款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
合计 | 51,004.64 | 51,004.64 | 19,093.74 | 31,910.90 |
[注1]该项目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正在陆续投入。[注2]该项目暂未开工,募集资金暂未开始投入。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00.00万元补充永久流动资金。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7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242.35万元(不含利息)。
(四)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56,946.99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793.7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6,153.25万元,与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36,610.49万元存在差异,差额457.24万元的原因为自
有资金预投入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0.1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47.05万元。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以及产品市场需求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医药”)通过竞拍方式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设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40,882.00万元,较原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0,882.00万元。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4,242.35万元(包含原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242.35万元),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差额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提是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获得,新募投项目将终止变更,按原募投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进行实施。
公司拟向达嘉医药提供4,242.35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实施新募投项目。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②实施主体: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③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琨玉路与茯苓路交叉口公司现有场址内
④计划建设时间:2年
⑤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场址内新建智能物流中心二号多层仓库和三号单层高架仓库,总建筑面积21,804.56m2,拟配套AS/RS托盘式自动
化立体库、箱式自动化立体库、穿梭车货到人系统、高速箱式分拣系统、自动输送系统等先进的自动化物流设备及系统,采用“货到人”的分拣模式。
⑥计划投资明细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0,0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为项目建设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其中建设投资26,633.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366.59万元。各细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占投资总额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26,633.41 | 88.78% |
1.1 | 建筑工程费 | 10,444.13 | 34.81% |
1.2 | 设备购置费 | 13,960.69 | 46.54% |
1.3 | 安装工程费 | 949.25 | 3.16% |
1.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85.75 | 2.95% |
1.5 | 预备费 | 393.60 | 1.31%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3,366.59 | 11.22%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⑦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序号 | 指标 | 所得税前 | 所得税后 |
1 | 净现值(万元) | 11,843.32 | 2,917.30 |
2 | 内部收益率(%) | 17.54% | 13.40% |
3 |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 7.69 | 8.92 |
2、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原募投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000.00万元(不含利息)。该项目暂未开工,不存在已建设形成资产。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调整。原募投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于2019年立项,项目整体投资和建设规划是基于当时的经营状况、业务结构、发展阶段所作出的决策。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也在逐步调整和优化,项目与产品布局也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属于医药流通
行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业务。2022年,公司通过收购制药厂,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加快完善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业务优势与收购资产业务协同效应,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化医药产业业务体系。公司认为原募投项目拟实施地点占地面积较小,在原有地点建设对产能提升、产业布局调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快速应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与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入驻合同》,计划通过参与竞拍方式获得学士路以东、琨玉路以南、茯苓路以西、玉赤大道以北区域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该地块上建设新募投项目,除建设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外,还增加了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实现公司仓储及产能的进一步提升,充分顺应医药产业业务体系的发展方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基于上述因素及公司当前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布局,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将“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即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在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①项目名称: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②实施主体: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③建设地点:学士路以东、琨玉路以南、茯苓路以西、玉赤大道以北区域内地块
④计划建设时间:2年
⑤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建筑面积为62,276.37m?的医药产业基地,主要包括仓储物流中心、生产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引入AGV自动引导小车、双深位堆垛机、托盘提升机等物流系统设备以及电加热配料罐、全自动膏体灌装封尾机、超声波清洗烘干一体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并且有效解决公司近年因业务快速扩张而导致的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题。此外,公司将新增化妆
品类、消字号类、医疗器械类和大健康食品(药食同源食品)类产品,增强自身盈利能力。
⑥计划投资明细:
序号 | 名称 | 合计 | 投资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37,168.68 | 90.92% |
1.1 | 工程费用 | 32,194.63 | 78.75% |
1.1.1 | 建筑工程费 | 21,361.16 | 52.25% |
1.1.2 | 设备购置费 | 10,833.48 | 26.50%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245.25 | 10.38% |
1.2.1 | 土地使用权购置费 | 2,500.00 | 6.12% |
1.2.2 | 其他费用 | 1,745.25 | 4.27% |
1.3 | 预备费用 | 728.80 | 1.78% |
1.3.1 | 基本预备费 | 728.80 | 1.78%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3,713.32 | 9.08% |
3 | 项目总投资(1+2) | 40,882.00 | 100.00% |
新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40,882.00万元,建设投资37,168.68万元,其中包含2,5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购置费,占总投资6.12%;铺底流动资金3,713.32万元,占总投资9.08%,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共计34,242.35万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242.3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施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达嘉医药可视自有资金状况提前予以还款),期间根据新募投项目建设实际实施需要进行划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和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⑦分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项目前期准备 | ? | ? | ||||||
建筑施工 | ? | ? | ? | ? | ||||
设备采购 | ? | ? | ? |
项目 | 建设期第1年 | 建设期第2年 | ||||||
设备安装调试 | ? | ? | ? | |||||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 | ||||||
试运行 | ? |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审批情况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已取得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项目代码:
2210-430100-04-01-8460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实施地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通过参与竞拍土地方式获得的新土地。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与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签订《项目入驻合同》,计划通过参与竞拍方式获得学士路以东、琨玉路以南、茯苓路以西、玉赤大道以北区域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实施的土地尚未完成招拍挂流程。
(五)新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促进药品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药品供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1年1月,国家出台了《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在2019年已将39万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零售药店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引导零售药店行业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布局优化、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较高、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下健康发展,为医药零售企业进一步规模化经营提供制度化、体系化的政策指引。2021年10月商务部颁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加强智能化、自动化物流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升级应用;推进区域一体化物流的协调发展,探索省内外分仓建设和多仓运营;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
的初加工仓储物流中心”。此外,2021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颁布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2022年初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上述文件的出台对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为加快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1、经济效益分析
新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0,882.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7,168.6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13.32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使公司达产年实现营业收入397,853.01万元,达产年税后净利润10,206.62万元。从财务分析来看,新募投项目方案的项目财务评价各项指标较好,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和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分别为22.27%和16.62%,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24年(包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
2、拟建方案建设条件
新募投项目资源有保障,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厂房的建设及装修、先进设备和软件的采购,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供电、供水、运输、电讯等可供利用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协作条件良好,能充分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此外,本项目设施建设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卫生、消防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建成投产后可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并且有效解决公司近年因业务快速扩张而导致的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题,实现公司战略规划。
3、市场消化能力
作为医药消费链条的末端,医药消费者的市场需求将对上游各环节的发展起到决定性影响。人们的就医观念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逐渐转变,医学社会化趋势日益显著。人民对健康生活和养生保健的需求随之提高,致使我国居民对医疗保健、医疗诊疗的付费意愿与消费能力持续加强。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建立了辐射湖南全省的分销和物流配送网络,销售网络基本覆盖省内三级以上医院,并积极拓展民营医院、诊所、社区卫生院、村镇卫生室、连锁及单体药店等基层医疗市场业务,销售
终端下沉至各个县、村镇,实现了较为完整的网络布局。因此,本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消化能力。
4、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诚信经营与业务积累,与众多国内外药企建立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与江苏恒瑞、正大天晴、信立泰、江苏豪森、石药集团、齐鲁制药等国内知名药企,以及拜耳、勃林格殷格翰、辉瑞、安斯泰来、住友等国际知名外资、合资药企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并成为这些企业在湖南地区的主要配送商。
5、公司具备规范化运营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构建湖南省区域医药商业流通网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了采购、客户开拓、配送、仓储方面的管理经验和业务流程,并在客户信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财务风险控制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体系,从而有效控制和降低了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6、公司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秉承“质量至上,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以保障药品供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公司配备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质量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质量责任制度,对药品购进、验收、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7、环境影响的可行性结论
新募投项目充分注意环境保护,采用了节水、节能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期与运营期所有排放物可达标排放,预计建成投产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新募投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项目建设的条件成熟、公司已完全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和条件,并且通过经济、技术、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等方面预测分析,证实项目不仅盈利能力强,而且抗风险能力大,同时,项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公司市场竞争力的综合提升。此外,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污染物均
有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在项目取得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保护了自然环境,故该项目是完全可行的。
(六)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分析及控制
随着医改的深入,行业的整合度加大,在批发流通领域,公司与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的竞争加剧,集中表现在市场和品种客户的争夺,配送能力和效率的竞争,医院合作项目的竞争等。尤其一些全国性优质医药流通企业在现代物流实施上、信息平台建设上、医院合作项目上具有相当经验。此外,互联网业务快速发展下,跨区域电商平台和第三方医药物流也纷纷加入市场竞争中,市场格局更加复杂,竞争异常激烈。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可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公司现有技术的研发和市场的拓展。
②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产品的竞争力。
③利用现有政策有利机会迅速做大做强,开拓下游市场,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增强客户对公司的忠诚度。
2、经营管理风险分析及控制
公司经过多年的健康发展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组织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体系,并且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随着未来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经营发展变化,尤其是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的资产和规模都将大幅提升,这就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由于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可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有:
①充分利用已有管理经验,发挥老员工的带头模范作用,并加强员工培训,促进公司内各个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对于公司相关业务的认知程度,确保公司员工的服务广度及深度。
②招聘业内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保障公司新增业务在运营方面的流畅性,降低由于缺乏经验导致的运营管理风险。
③完善公司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全面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协同作战的能力。通过采取明确的奖惩措施,促进公司员工
积极性,确保公司团队人员的稳定性,降低由于人员流动性过大而导致的运营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
公司对新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已就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是由于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新募投项目将面临投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可能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有:
①及时准确编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建设项目进行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且尽可能的详细与充分,相应数据尽可能的接近实际水平,减小误差。
②切实做好项目年度资金计划的落实工作。设置专门的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程度,确保项目资金尽可能最大程度的按照前期资金使用计划分配。如果项目运营期间,资金使用计划有较大变动,应由资金管理小组与公司相应管理人员进行协商,从而确定最终方案。
(七)新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
1、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虽然公司已对新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例如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下降、销售价格未达到预期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使得公司新募投项目效益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审批及政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募投项目备案已完成,但项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存在无法及时通过项目环评审批的风险。
3、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拟通过参与竞拍土地方式获得新土地来实施新募投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该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流程,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提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获得,新募投项目将终止变更,按原募投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进行实施。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未来投资规划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结合市场
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结合市场趋势与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嘉维康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