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主要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说明如下:
受国际成品油市场运价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股价持续上涨且长期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有效回购交易时间较少,因而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及股价的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