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临洮雪榕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长春高榕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1月11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雪榕生物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