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形成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