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增加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高志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