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49.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会议授权总会计师、董秘刘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本次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2-038)。
3.审议通过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9)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0)。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4、5项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