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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锡期货品种。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有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锡期货品种。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

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资金来源

商品期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 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 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5. 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 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 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衍生品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能形成有效控制。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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