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健智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南京城交院61.4759%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全国尤其是华东区域的业务拓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交通规划咨询领域的服务能力和品牌价值。本次交易对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受让南京城交院61.4759%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宜的顺利完成。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