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董事签署:
李晓虎 | 段玉峰 | 陈志刚 | ||
张良森 | 陈良 | 林云鉴 | ||
潘思轶 |
监事签署:
石勃 | 董珊杉 | 刘慧琳 |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李晓虎 | 冯凯 | 段玉峰 | ||
时间: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