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77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备案。
第二十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并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分不影响公司对其处分。第二十九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前述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