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4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第十二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第十七条 本制度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