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灵鸽科技: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4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围。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伍万元(RMB50,000元)。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季度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董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予以发放津贴。

第十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