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0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15:00—2022年11月9日15:00
公告编号:2022-09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284 | 灵鸽科技 | 2022年11月2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八)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将作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责
公告编号:2022-090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九)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审议《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适用的相关制度(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五)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六)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八)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九)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建立厂房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十)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六)、
(七)、(八)、(十二)、(十三)、(十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十二)、(十三)、(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9:30至2022年11月8日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一)联系人:王玉琴 联系地址:无锡市洛社镇新雅路 80
号 邮编:214000 电话:0510-83550909 传真:0510-8355010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180,159.84元、17,985,994.1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23.17%、13.9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2-090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